呼告书
各位大家好,2月12日下午,空气中突然瘴气弥漫,臭味刺鼻,浓烟顺河而下,并随风四处弥漫。究其原因,均是由于巴庙下方处焚烧垃圾所致,这种焚烧垃圾的行为不仅污染环境,也损害人体健康。
早在2005年总书记便提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数次提成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党和国家目前对环境保护空前重视。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物质。
关于在巴庙镇下方公然焚烧垃圾的行为不但违背了党中央和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也违背了相关法律规定。且本次焚烧垃圾所产生的烟尘和臭味对人体危害极大,严重损害了百姓的身体健康,对其正常的生活也造成了一定困扰。
鉴于此,衷心希望政府部门和村委会重视此问题,积极发挥行政职能和自治作用,妥善处理,勿再让类似本次既违背党和国家意志又违法的行为再次发生。若本次事件后仍没有改善,我们将积极寻求上级有关部门解决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保护巴庙环境,促进人文生态和谐发展,人人有责。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