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县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
(2019年第二期)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及线索,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申请执行人李永成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5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案 号:(2019)陕0728执141号
执行依据:(2018)陕0728民初609号
涉案标的:293500元
被执行人冯明国,男,1974年11月1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户籍地陕西省镇巴县黎坝镇梨子坝村祠堂小组2号,现住镇巴县三元镇三元坝社区街上小组,公民身份证号:6123281974xxxx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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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冯明国确切下落后本院依法将其拘留的,对提供信息者予以奖励人民币1000元。
对举报人及其提供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并立即展开相关措施,事后及时兑付奖励。同时对恶意举报行为经本院查实后将依法予以处置。
举报电话:0916-6719993
联 系 人:周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