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法律依据:教育部《关于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五、依法规范教育教学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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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0/5/9 19: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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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教育部《关于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http://www.hnhsedu.cn/zwgk/ShowArticle.asp?ArticleID=25&Page=1五、依法规范教育教学秩序,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不得随意增加考试科目的课时,也不得随意减少非考试科目的教学时间。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中关于开展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保证小学生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不少于10天,初中学生每学年不少于20天。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提出中小学学期、寒暑假和学校作息时间安排的指导意见,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学校和教师不得占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组织学生上课和集体补课,不得要求和统一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学科辅导班和学科竞赛。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在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选用教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学校、学生订购教辅材料。各地要依法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制度,不能采取各种形式的考试、考核、测试选拔学生,不能将各种竞赛成绩作为招生的依据。要严格控制学生在校考试次数,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不得按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    但是泾阳中学一周一节体育课违规,买蛮多资料违规并收取高额费用违规,每次考试排名违规,4月9号不放假,在校补课,实在是教育界耻辱。来自一名泾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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