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略阳两邻居闹矛盾,法院将庭审现场直接搬到“家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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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0/5/12 16: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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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正文


巡回审判



5月7日,略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将庭审现场搬到了原、被告双方诉争地点略阳县安坪沟村,审理原告张某某、李某某诉被告王某排除妨害一案。


连夜的雨使得前往诉争地方的道路泥泞不堪,但为了方便群众、清楚了解案情,及时定争止纷,主审法官陈利明、法官助理张寒阳与书记员张尧一行冒雨前往当地,将庭审现场移至农户家中。


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一系列庭审程序在法官的主持下有条不紊的进行。因条件受限,热心的旁听村民也为庭审需要拉起了横幅。


审理中,原、被告双方对于需排除妨害的土地权属争议较大。主审法官为准确把握案件性质,清楚了解土地全貌,在休庭间隙与原、被告双方对有争议的土地进行了实地调查。


虽然屋外大雨瓢泼、道路泥泞,但穿梭在田间地头身着法袍的法官依然脚步未歇,来来回回勘察多次。



此次庭审,审判人员深入田间地头了解案情、以案释法,这种 “零距离”、“接地气”的巡回审判方式,进一步方便了群众,将司法服务延伸到“最后一公里”,获得了原、被告双方及旁听村民的一致好评。



源:略阳县人民法院

丨法律顾问:陕西江桦律师事务所 许婧律师

丨编辑:谢婷

丨审核:刘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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