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上午9时许,洋县公安局磨子桥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一头野猪窜入磨子桥镇街道旁的一家店铺内,被店主拉下卷闸门控制在店铺内。
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出警,第一时间对现场进行了封控,同时将有关情况汇报县局,带班局领导指派巡特警民警携带武器前往处置。
经县林业局工作人员鉴定,该野猪属一般保护动物,且已受惊,存在伤人毁物隐患,不具备抓捕条件。持枪特警遂进入店铺内将该野猪当场击毙。整个过程中,无一人受伤。
事后,县林业局工作人员联合磨子桥社区干部将被击毙野猪进行了消杀掩埋。
警方在此提醒辖区广大市民,如遇到类似情况,请及时报警,切勿自行处置,以免造成人员受伤或财产损失。通讯员 赵 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