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南三市"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无需申请和认定,直接执行我省居民采暖用电电价,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执行采暖电价的居民,每年11、12. 1、2、3月的用电量不执行阶梯电价,每年4、5、6、7、8、9、10月的用电量执行阶梯电价。
故用户无需去多冲电费,造成电表囤积电费太多,来年没有及时电价调整,造成供电公司每月核算系统后欠费,用户还是要来补交电费!
因此在接到供电所工作人员的电话或短信通知有阶梯欠费时请你及时到供电营业厅补交电费,否则系统将自动远程停电。
没有及时来调整电价的也不用恐慌,我们还是会按照规定给你执行居民不加价电价,请大家不要相信谣言,有不清楚的可以随时来供电所咨询! (备注:新增居民用户报装之日起,相应阶梯电价份额也会减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