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镇巴一公职人员参与恶势力犯罪,被判9年半

  • 蒙面大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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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1/1/7 16:54:04
  • 来自: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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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正文---

镇巴县纪委通报1起公职人员涉恶典型案例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惩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强化警示教育,镇巴县纪委通报了1起公职人员涉恶典型案例。 


镇巴县煤炭工业局原职工黄博参与恶势力犯罪问题。2015年以来,黄博长期与何永兴、周国明等纠集在一起犯开设赌场罪、赌博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构成恶势力犯罪,2020年6月,被镇巴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20年7月,镇巴县监委给予黄博开除公职处分。



镇巴县纪委通报 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为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廉洁过元旦春节有关要求,进一步净化节日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镇巴县纪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兴隆镇竹园村党支部书记刘春林违规接受群众吃请的问题。2020年7月,刘春林接受竹园村村民吃请,酒后在为村民与邻居调解矛盾纠纷时发生相互斗殴行为,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2月,兴隆镇党委给予刘春林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仁村镇洋鱼塘村治保主任、水磨坝小组长曾静科违规操办升学宴收取礼金的问题。2020年8月,曾静科女儿被大学录取后,曾静科在赤南镇集镇违规为其操办升学宴,公开收取礼金。2020年12月,镇巴县监委派出仁村镇监察组给予曾静科政务警告处分。
3.永乐镇红花村监委会主任郎元木违规操办酒席的问题。2020年10月,郎元木以为其已故父亲立碑的名义,违规操办酒席,公开收取礼金。2020年12月,永乐镇党委给予郎元木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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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镇巴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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