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按照市政府领导有关批示精神,市创建办及时召集汉台区、南郑区创建办以及市公安局、城管局、住建局、智慧城市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滨江新区、兴汉新区管委会,研究细化“僵尸车”清理整治措施。
截至目前,共摸排疑似“僵尸车”1113辆,其中汽车207辆、摩托车272辆、拖拉机1辆、其他非机动车633辆。
经过公告或通知,近期已有32辆汽车、13辆摩托车自行挪走,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成立专班,条块联动
市创建指挥部成立“僵尸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汉中市中心城区“僵尸车”清理整治工作方案》,抽调城管、交警和创建办工作人员充实到市“僵尸车”整治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指导和督查工作。汉台、南郑均成立了工作专班,制定整治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城管、交警等部门积极配合,开展联动摸排调查,合力开展整治行动。
广泛宣传,发动群众
市城管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共同印制《关于对中心城区“僵尸车”进行集中清理整治的通告》,在公共区域、僵尸车上等张贴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处理废弃的僵尸车,业委会和物业公司通过小喇叭等形式提醒业主自行处理各自的僵尸车,汉中电视台、汉中日报还同期播发和刊登《公告》,公布“僵尸车”投诉举报热线,发动市民群众自查自纠自改,提供线索,引起良好社会反响。
全面普查,打好基础
各办事处组织社区网格员深入小区楼院以典型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作为警示教育,宣传僵尸车占用停车棚、消防通道和停车位等,严重影响小区的环境卫生、消防安全和居民出行等危害,引导居民业主自行处理废弃的僵尸车。对辖区道路旁、小区楼院的汽车、拖拉机、电动车、摩托车等僵尸车进行排查,摸清现状,分类建立台账,交警部门主动配合,以汽车号牌、发动机号为线索以车找人,电话通知限期挪车。通过扎实摸排掌握详实的本地资料,为下一步强制拖离、报废打好了基础。
严督实查,注重实效
市创建办将本次“僵尸车”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城市综合创建年度重要工作任务,强化督查考核,不定期到各区督查工作进展情况。对车主不明的疑似“僵尸车”,协调车辆管理部门查询车辆信息,通知车主限期挪车。对有报废意愿的,指导车主完善手续,及时对车辆实施报废。
“僵尸车”强制处置
涉及复杂的程序和法律关系
我市将继续加强督办协调
严格时间节点
严格依法办事
确保“僵尸车”清理整治取得实效
汉 中 市 城 市 管 理 局
汉 中 市 公 安 局
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汉 中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关于对中心城区“僵尸车”进行
集中整治清理的通告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长,在中心城区出现了一些长期占用城市道路、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的车辆(俗称“僵尸车”)。不仅挤占公共资源,影响道路通行和市容市貌,还存在自燃、自爆等安全隐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为此,决定从即日起,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僵尸车”集中清理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区域。中心城区所有城市道路(含未通车路段、断头路)、居民小区、国道两侧、公共停车泊位等公共场所。
二、整治对象。固定占用公共场所停放,具有满身灰尘、破烂不堪等长期弃用特征的车辆,主要包括各类汽车、二三轮摩托车、电瓶车、拖拉机等。
三、整治要求。请“僵尸车”车主或实际管理人,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自行挪移或清理。逾期将由执法部门强制拖离,依法处理,并由“僵尸车”车主承担拖车费、城市道路占用费、集中处置期间停车费等相关费用。对拒不服从管理,对抗执法、聚众闹事、扰乱社会秩序和机关办公秩序、妨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举报“僵尸车”线索,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举报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