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至2021年1月,南郑区梁山镇某村一处沙场的河沙多次被盗,现场留有铲车、工程运输车等作案痕迹,但由于案发现场处在偏僻的河边,作案时间多在后半夜,侦查难度较大。
办案民警深入案发地周围的沙场、工程运输队、建筑工地细致走访调查,加大研判力度,于近日成功侦破四起案件。
现查明,2020年3月17日、4月4日、4月10日的当日深夜至次日凌晨,犯罪嫌疑人王某、李某桦等6人联系工程运输车20辆、铲车3辆,先后三次到该沙场盗窃河沙53车1060方、34车680方、43车860方,累计获利16.8万余元。
2021年1月8日凌晨零时许至5时许,犯罪嫌疑人叶某、瞿某、侯某纠集他人,联系工程运输车5辆、铲车1辆到该沙场盗窃河沙35车196方,销赃获利1万余元。
目前,9名犯罪嫌疑人均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