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重要通知!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可在2月补缴

  • 珍雪
楼主回复
  • 阅读:96703
  • 回复:0
  • 发表于:2021/2/5 15:49:38
  • 来自:陕西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镇巴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1月26日,记者从省医疗保障局获悉:错过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集中缴费期的群众,可在2月1日至2月28日进行补缴。

我省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于2020年12月底结束。近期,部分统筹地区反映,有部分城乡居民因各种因素影响错过集中缴费期,没有参保缴费,影响医保待遇。省医保局和省税务局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为错过集中缴费期的城乡居民重新开通缴费通道。

此次开通的缴费通道为原集中缴费期通道,缴费标准按照集中缴费期各项政策标准。参保群众的待遇享受期为2021年3月1日至12月31日。(记者 孟珂 实习生 王静宜)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