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镇巴新苗寨

  • 铿锵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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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4/8/20 19:42:10
  • 来自: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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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民世居云贵等省,清代,先后有数股苗民逃难迁入陕南。初来时尚保留苗俗,后逐渐融和汉俗,但至今一些地方仍保留少许苗家习俗。  据清光绪《定远厅志》载:“乾隆五十年(1785),有贵州遵义府迁来苗民熊、陶、李、吴、杨、马六姓于厅治黄村。六年分居大楮河”(定远厅即今镇巴县,黄村即今凉桥乡)。光绪《佛坪厅志》、《佛坪乡土志》载:“厅治沙窝子有苗民李、吴、熊、马、王、陈六姓,每姓二三户及七八户不等,系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由贵州遵义府迁来”(沙窝子在今佛坪县长角坝乡上沙窝村)。另据《西乡县志》载:光绪初年,一些吴姓苗民由平乐、盐场(均在镇巴县)迁入西乡县左溪乡耙齿乡居住(清光绪《西乡县乡土志》载:苗民迁入西乡县在清雍正初,存疑)。200多年来,由于种种原因,镇巴县苗民至1990年尚存23户87人,居住在该县大楮、青水、仁和等乡;西乡县苗民长期隐瞒族籍,报为汉民,直到1982年人口普查时才申报为苗族。1990年左溪乡尚有吴、李两姓25人。佛坪县上沙窝乡清代至民国初尚有苗民百多人,至50年代初,或迁走,或自然死亡,已无。  据笔者亲赴佛坪县上沙窝调查,陕南汉中苗民风俗淳朴,勤劳团结,以农耕为主,善于打猎,擅长制造药驽、火枪,平时打猎,遇匪患时聚集歼敌。清光绪《佛坪厅志》载,“其药弩谓为武侯(诸葛亮)遗法,发必中,中必伤人,较鸟枪更为便捷。”《定远厅志》称苗民“性极质直古朴,男女躬耕,自食其力。从无诟啐争竞之事,不减羲皇上人。”  苗民穿戴。原与内地不同,“男无冠带,女无釧钿,以裙代裳。织麻为衣,镶以蓝色。妇人饰用五彩,自称花苗。”近几十年来,苗民服饰基本汉化,与当地人无多大差异,惟老年者头上仍喜缠黑色或青色布帕,喜着麻衣草鞋。  苗民婚嫁、丧葬之俗尚简,不大操大办,从不用车马,新娘持伞步行,嫁奁多为麻布、麻鞋。初来时苗民仅内部六姓通婚,后来与汉人通婚,“丧葬椎牛就穴聚食。”  苗民喜食狗肉,甚好客。有客至家,必备酒肉款待,客醉方休。  苗民不敬家神及鬼神,从前在大门前供奉鸡爪、布绺、曲担、茶叶等物。一般以狗肉作祭,其意大概祈望禽畜兴旺、丰衣足食。  苗民初来时“语音啁愀,怪异难辨”(《定远厅志》),把吃 饭称“捞”,吃早饭称“捞差”,吃午饭称“捞夫”,吃晚饭称“捞毛”,酒称“久”,肉称“挨”,男称“东”,女称“钗”,妻子称“媌”。称谓语前置词“咪”。200多年来,语言汉化,现在能说苗语者甚少,仅镇巴有两位老人能说苗语个别词汇。  清代四川张金鉴曾作《竹枝词》一首,描述陕南苗民风俗状况:                     

                           

                            苗民最爱学穿花,常说黔遵是老家。                     一自飘零来此地,强儿生子子生娃。                     不读诗书不务华,牧羊射猎作庄稼。                     女苗更比男苗苦,脚踏行时手绩麻。                     男无冠带女无釵,打伞新娘着草鞋。                     听说咪釵将出嫁,草鞋新伞早安排。                     男衣大领胸膛露,女系长裙不着裤。                     借问如何无里衣?生子恐怕眼睛雾。                     捞差捞夫与捞毛,咪东咪釵合咪媌。                     一家大小团团坐,捞久捞挨只是捞。                     黔中顽恶此邦顺,风化移人信有因。                     习俗不同存古朴,苗民还是好良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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