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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4/9/6 14: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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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岁的陕西汉中镇巴小伙李均 21岁的陕西汉中镇巴小伙李均,做网管每月工资只有1200元,但他捡到5万元现金后,并没有占为己有,而是报警,最终将钱还给了失主。 9月4日上午10时30分,镇巴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21岁的李均报警称,他在县广电局路边捡到一个黑色塑料袋,里面有5万元现金、一张丁某的身份证和一张农业银行卡。民警认出丁某后,迅速电话联系上丁某。很快,丁某赶到派出所,一个劲儿地感谢李均。 “我正走着,发现前面踏板摩托车上掉下来塑料袋,急忙喊叫,但摩托车开得很快,不见人影。” 9月4日,李均向记者介绍,他打开塑料袋一看,里面装着5万元现金,当时就想在原地等着,等了十多分钟,老板打电话来催他上班,他就先赶到城关派出所报警。 “我去存钱,才发现钱不见了,脑袋‘嗡’的一下。”丁某说,他特别感谢李均的善举。 华商播报记者曾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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